主應許必有所補還

大衛王的確為他自己的過犯承當了最嚴重的後果; 其實, 他預言了自己所會受的審判. 他告訴先知拿單有關那偷取窮人羊羔的財主該四倍償還給他(參看撒下12:5-6). 大衛的生平正是如此. 抜示巴所生的嬰孩不到幾天就夭亡了. 大衛其他三個兒子(即暗嫩, 押沙龍和亞多利雅)都悲慘的英年早逝. 於是, 大衛以他自己的四隻羊羔來為他的過犯付代價.

然而, 聖經清楚顯示, 我們每逢誠心痛悔, 向主回轉, 神就絕對以和好和復興以作回應. 我們不必有掃羅般的收場, 落到瘋狂和驚惶的光景裡. 我們也不必「消聲匿跡」, 蒙羞渡曰, 直到主領我們回天家. 反之, 先知約珥向我們保證説, 我們向主回轉, 神就必立刻介入. 他說: 「你們要撕裂心腸,… 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 因為祂有恩典, 有憐憫, 不輕易發怒, 有豐盛的慈愛, 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 」(珥2:13)

很希奇, 神繼而賜給了我們這不可思議的應許: 「那些年(蝗蟲)所吃的, 我要補還給你. 你們必多吃, 而得飽足, 就讚美為你們行奇妙事之耶和華你們神的名; 我的百姓必永遠不至羞愧.」(珥2:25-26) 主應許必補還一切.

務要明白, 先知發這預言時, 神已向以色列宣告審判. 然而, 人們悔改, 神便説: 「如今, 我要為你們行奇事. 魔鬼所偷取的,我必一概補還. 」 


蒙愛的信徒啊, 神溫柔的憐憫心容許罪大惡極的人説: 「我再也不吸毒, 酗酒或犯姦淫, 我是永生神的兒女; 我靈裡得著一切屬天的權益. 我再也不被定罪, 因舊事已過. 而且, 我不必為任何過犯付代價, 因為主已為我付清罪債. 再者, 祂説祂必給我補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