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与责任 by Gary Wilkerson

我有一种补救自己的本性,即每逢在与主同行上有所亏缺时,所发出的一种本能反应。我所指的就是这样的一种倾向: 倚靠行为,而不倚靠神不可思议的恩典来与祂重建关係。

我相信我们多半都有这种性情。因此,保罗在全本新约圣经里都再叁强调神的恩典。他连连透过书信申明恩典足以叫我们与主建立正确的关係。

然而,这种倚靠行为来弥补自己过失的性情会不断在我们里面发动。所以,我常常会传扬有关恩典; 因为我自己在此大有需要。有时候,本教会的人认为我太过份了,因为他们老是对我说: 「我知道自己得蒙恩典了。但是,我有什麽责任呢?」这个问题很好。神既然为著我们的救恩提供了出於恩典的圣约(就是说,神已成就一切) ,我们又扮演什麽角色呢?

对於我们许多人而言,在我们日常的生活里,恩典这概念并不大有能力。我们都知道神把祂宝贵的儿子和圣灵赐了给我们,以致我们认为自己不该跌倒或有所亏缺。所以,我们会因跌倒而惊讶。神既为我们成就了大功,我们便想不到自己竟然还是可耻的罪人。我们想像祂摇著头,满心遗憾。.

我们深信自己能做得更好。我们会在祷告,读经,参与事奉上加倍努力。我们会决心去弥补自己的过失。这种性情疯狂的一面就是: 我们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和与神之间的关係毫无瓜葛。我们确实认为神要我们更有表现吗?祂要我们在祷告上付上两个小时,而不是一个小时吗?祂确实要我们更忙碌吗?

我们努力救自己只会带来两种结果。第一,我们会不肯面对自己的罪性。第二,更可耻的就是,我们会错失深深领受神恩典的机会。保罗起初在教会里面对过这种困境。加拉太的信徒极力透过行律法来讨神喜悦,保罗便质问他们说: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加3:1-2) 保罗实在问道: 「你们确实认为自己能在十字架上有所加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