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主的宝血而得蒙救赎

「我還沒有得著,就是說,我的肉體依然抗拒聖靈,但我已因救主的寶血得蒙救贖,我且要向神歌唱讚美。」

這就是你每早晨的禱告嗎?大概不是。你多半會想盡辦法,繼續努力,來開始你的一天。你會勉為其難,向神承諾說你絕不會故態復萌。

你偶而得勝,就會感到不錯。你會對自己說、「我成功了!我只要立定心志,就能得勝。」往往,你會因你自己的行為而心高氣傲,以致到處論斷那些尚未得勝的人。

我較為年輕時,每逢需要得勝,就會對自己說:「我寧死都不犯罪。」一個月後,我會心中想:「那些貪念如今過去了。我得自由了!」可是,事實証明,這 只不過是部份勝利而已。那時,我就會沮喪起來。我會呼求說:「神啊,我已求你拯救我,但你還沒有。這罪還在我裡面。」而且,我會責怪神。

事實上,我忙於憑自己的肉體來得公義,而忘記了何謂真正的公義,即父神惟獨悅納的公義。惟獨主能憑公義站在神面前;而且,當我們站在父神面前時,祂只會透過基督,即祂的公義和勝利,而悅納我們。

你會問道:「我該當如何?」首先,不要聽信魔鬼的謊言。第二,你要靈裡挺身而起,開始讚美主。務要放膽宣告說:「我因信靠主的寶血,而領受了祂的公義。祂已使我既適合,又有資格敬拜服事主!」

「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1:14) 救贖不僅是指「釋放」。我們已因主的寶血,而得釋放了。我們都有權利去一一抵擋控告,且說:「魔鬼,我不接受你的說法。這是你最後一次控告我了。根據聖 經,我因相信主在十字架上為我所成就的,已得蒙救贖了。我向祂承認自己的過犯,已得蒙救贖,且得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