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就是總結 by Gary Wilkerson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使凡信衪的都得著義.」(羅10:4) . 這一切都會令我們疲憊不堪; 而且, 它們必須了結.

如今,聖靈把飢渴的心栽在世上的每個男女和孩童裡面; 這就是渴望過公義的生活, 和行事正直的心. 甚至不認識主, 信奉其他宗教的人與生俱來都渴望能好好的過生活, 愛人, 和極盡所能.

由於罪惡和撒但的網羅, 許多人都達不到目標, 思想敗壞了. 但是, 我們在內心深處, 都希望能勝過罪惡. 我們希望得蒙潔淨. 我們邀請主來掌管我的為人, 思想和心願, 聖靈就會把要在神面前更加聖潔, 純良和公義的心願放在我們每個人心裡.

羅馬書14:3所説的義是指與神有好的關係, 有正當的行為, 動機, 思想和情緒. 這是指改正過錯, 向神回轉, 且依從父神的計劃, 旨意和心意. 聖經稱之為追求公義.

何謂公義呢? 就是行為正直嗎? 我認為不是, 因為許多人都能行為正直, 但卻動機不良. 這就是所謂宗教的靈; 如今, 許多人都受之支配. 他們外表行為正直, 但裡面卻有如死人的骸骨一般.

保羅透過羅馬書10:4所説的精意就是主成就了頒佈律法的旨意; 結果, 凡信靠衪的, 都能與神和好, 得稱為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