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公義 by Gary Wilkerson

你有否追求公义,但却失败呢?你有否说: 「那是我最後一次犯此罪了。」,可是次日又重犯呢?你有否祈求说: 「主啊,无论如何,我都要满心热忱。」,可是又变得灵里冷淡,故态复萌呢?你在失败时有否越发努力呢?你还是常常失败吗?

到了一个地步,你也许会思索: 「神为什麽不帮助我?我在达成公义上满有热忱,但却连连失败。」关於我们成圣的过程,神在哪儿呢?关於过圣洁生活,祂的帮助又在哪儿呢?

「…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识。」(罗10:2) 保罗实在说以色列人关於神的公义的观念错了。他们认为自己只需要知道该做什麽, 但保罗说达成公义乃是关乎我们认识谁。我们像以色列人一般,都凭信心可以领受神那持续不变的公义。但是,我们也很容易会像他们一般,将之弃绝(就是说,倚靠我们自己的表现,而不是相信主为我们所成就的大功) 。

神不会因我们努力建立我们自己的公义,而赐福给我们。祂只祝福祂儿子耶稣的圣工。我们惟靠相信主,并祂为我们所流的宝血,得以成圣(能持续的过圣洁 的生活) 。因此,保罗说以色列人「不服神的义了。」我们何常对自己说: 「我能过公义的生活」,但却没有倚靠主所提供的公义呢?以下四点表示我们为著自己的公义,而不是为著神的公义而发热心:
  • 我们灵里跌倒了,就会发怒。我们想: 「我认为自己该做得更好。」 
  • 我们成功了,就会骄傲起来。我们会对自己说: 「我比从前更属灵。」 
  • 我们会论断别人的失败。我们会想: 「感谢神,我没有像他一样。」 
  • 我们会嫉妒别人的成功。我们会想: 「为什麽我在追求公义上不如他们呢?」 
我们失败时,就会越发努力。问题是,首先建立我们的公义的,并不是我们自己,乃是神。恢复在衪面前正当的地位,并不在乎我们的行为,乃是惟靠相信祂。所需的就是忧伤痛悔的心(就是说,谦卑的承认惟独祂能恢复我们正当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