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公义 by Gary Wilkerson

凡跟随主的都会心灵饥渴。这是要在神面前为人圣洁(即脱离罪恶,胜过血气,在主面前纯洁无瑕)的一种热忱。

圣灵的确会把这等(内里渴望过正直生活)的心愿栽在每个人心里。信奉每一种宗教的人,甚至包括没有宗教的,都会受感动,要好好的活; 他们都希望为人正直,关爱别人,做个最好的人。有些人显然背道而驰,但他们还是有良知,要行事正直。

当然,我们都因自己的罪性,而达不到这心愿。关於非信徒,世上的邪灵会令他们对任何正义之事心灵昏暗。至於信徒们,没有在生活上荣耀神则可以令他们灵里忧伤。

要为人正直的这等心愿就是公义一词背後的意思。这是指要在神面前,有正当的身份(就是说,要在生活上存著正当的动机,情绪,和行为) ,且依从祂的旨意。

我们为要确实为人公义,就必须能够分辨是非。公义是指正当的行为吗?不,你可以行事正直,但却存著错误的动机。有些信徒行事正直,但却出於法利赛人 的心态。他们外面行为正直,里面却有如「死人的骨头」一般。那麽,公义是指正当的心愿或志向吗?不,许多人都在寻求公义上大有热忱,但却有心无力。

圣经以两个词语来描述公义: 称义和成圣。我们身为信徒,两方面都需要。第一个词语说到我们的地位,或在神面前正当的身份。第二个说到我们与神同行持续不断的关係。

若我们没有得蒙称义,就绝不会为人公义。因为称义和公正是紧紧相连的。因此,神对罪恶的烈怒必须被解决。我们犯罪所带来的刑罚必须被承当,神才会赦免罪过。

我们都知道主作了挽回祭,付清了我们的罪债。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平息了神圣洁的烈怒。我们的救主满足了一切要求,好叫我们全然得蒙神悦纳,且彻底在祂面前有正当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