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祂子民最大的心願

我相信自從主上字架以來,神對祂的子民只有一個偉大的心願;而直到主榮耀地再來,這心願都不會改變。神的心願乃是關乎明白福音的奧祕;而這奧祕是使 徒保羅首先得蒙啟示的。這再也不是個奧祕了。

保羅說:「(神)用啟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奧祕 …這奧祕在以前的世代沒有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弗3:3-9)
神所啟示的奧祕實在 如下:主的身體仍在地上!那頭正在天上,但祂其餘的身體卻在地上。我們凡愛慕且服事祂的人都是祂的肢體,即那些可見的部份;而且,我們就是人在地上對主所 能看見的。

「因我們是衪身上的肢體(祂的骨,祂的肉)。」(弗5:30)

「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西1:18)

神在現今末後完全的心願可以此為總綱:我們既是主在地上的肢體,神的心願就是每個肢體都能越發表達主!

神意欲我們能如此表達主全然的豐滿,以致任何罪人都能從我們身上看見主,有如祂再次道成肉身,行在地上。我們都要實踐祂的豐滿、榮耀、及完全,以致 世人都能從我們身上看見指望,並他們所需的答案。

認識主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全然表達祂!我們必須省察自己的言行,而捫心自問:「我的言行有否代表主?這是我希望罪人透過我而看見的嗎?主在肉身上會 走進色情戲院嗎?祂會在一個色情駕部留連忘返嗎?主會以任何方式濫用祂自己的身體嗎?祂會在犯姦淫、濫交苟合、酗酒上放縱自己嗎?祂會欺騙、說長道短、述 說污穢的故事、或撒謊嗎?主會活在虛謊裡,又傳揚真理嗎?祂會滿心黑暗,但卻極力散播亮光嗎?祂會吩咐別人不要犯姦淫,而暗中明知故犯嗎?」

我們必須不斷著眼在神這偉大的心願上 – 就是說,我們身為祂的肢體都能既坦誠,又純淨地反照衪!務要立定心志,確實表達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