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僕

從人的想法看來,神的道路彷彿大有矛盾。祂說:「你要活,就必須死。要得著生命,就要失喪生命。要變得剛強,就必須首先變得軟弱。」

最大的矛盾就是:你要確實得自由,就必須變得受捆綁。一個人要因神而得著最大的自由,就必須放棄一切權利,而終生成為主耶穌基督的奴僕。 有一種既榮耀,又出於愛心的奴役;它會帶來最崇高的自由和釋放。這就是出於愛和感情,甘心自願的降服,以致這人認為僕人的地位大於兒子的地位。

神的子民會只顧支取他們自己的權益,只著眼在主的祝福和恩惠上。在這等時候,我們大家都讓聖靈來開啟我們的靈眼,好在神面裡看見一些前所未見的,就會大大受益。從神手中領受種種厚賜,全是合乎神的旨意。而且,主的兒女都不該因神以祝福和恩惠澆灌他們,而感到罪咎。

然而,我們都要明白,有些事情比祝福和富貴更美,遠遠比祂天天厚賜我們的諸般恩惠更有益處。奴僕就是那從事聖職,服事主人的。以下的經文給了我們一個貼切的形容: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回去。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21:2-6)

這不僅是一幅圖畫有關神關心奴隸和僕人。從預表的角度看來,這更清楚形容了主的奴僕。

主就是這裡所說到的主人,而我們就是那些被買贖,得自由的奴僕。十字架則代表神的安息,即所有被囚的、被擄的、為奴的、及僕人們都得釋放的年份。而且,我們這些在律法下被賣的人,已經憑著恩典得自由了!

我們都得自由,脫離了罪惡,但卻還是自願終生成為主的奴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