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大能的手

「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顯出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出15:6)

有些信徒雖然曉得自己既得赦免,又享安穩,但卻自覺無力克服自己的肉體。他們在脫離自己邪情上,尚未經歷「完全的拯救」。信徒啊,衪以祂的寶血來使我們得安穩,繼而,祂以祂大能的手來破除我們裡面的罪惡。罪依然存在,但再也不能轄制我們了!

「憑著衪手的力量,得蒙拯救,脫離奴役。」在這以超人的努力來脫離罪惡權勢,滿有失望的時代裡,以上的話語何等不可思議,鼓舞人心。然而,我們都不 肯承認神手所成就的工作。這工作反對我們的傲氣、公正感、並神學觀,要求我們要接受這真理;就是說,那拯救我們脫離罪惡轄制的能力非從我們自己而來的。請 看看我們的例証:以色列民帶著兵器上陣,但勝敗全在乎神。「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17:47) 根據出埃及記,「…以色列人是昂然無懼的出埃及。」(“…the children of Israel went out with a high hand.”)(出14:8) 而且,他們安然渡過紅海後,便向神高唱讚美。

以色列民因血而得安穩,脫離了神的審判,但神大能的手拯救了他們脫離血肉的權勢。他們經歷了安穩,且因此而歡呼;當時,他們需要能力!就是說,他們需要能力來徹底剿滅舊敵,並需要能力來自衛,對抗未來的敵人。這能力在乎神既高超,又大能的手。

我們所領受的應許既偉大,又寶貴,超過以色列民所得的。神應許過要拯救我們脫離一切兇惡,且在基督裡把我安置在屬天的地位,脫離罪惡轄制。

然而,我們首先必須學習嫉惡如仇 – 絕不贊同,毫不妥脅。容讓己罪,任由它存在,不肯將之除滅 – 有一天,它就會成為你一生中最痛苦的一件事。

除非你已養成了痛恨罪惡的心,否則,你不要祈求,好勝過肉體上的罪惡。神必不接受我們的藉口和安憮,你有否被一種暗昧的罪惡所轄制。以致身心上都痛苦不安?你有否嫉惡如仇?你有否因此而感受神的烈怒?

你除非如此,否則,勝利絕不會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