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面前得蒙稱義

請想像你站在神的寶座前,毫無藉口,沒有証人。撒但,你法律上的對頭,則正在讀出一列的控告,包括時間、地點、並每一則可恥的細節。牠控告你,說你驕傲、缺乏禱告、貪心不足、不忠。你且心中自責,因為你必須承認說:「是的,是我。這都是我所做的。」

你看似絕望了。你曉得神的慧眼聖潔,不看罪惡;而且,衪出於正義,要求你要因冒犯了衪的聖潔,而付清罪債。你是無助的。

然而,你的律師(即你的中保)突然來到。衪伸出了衪那雙帶著釘痕的手,你曉得有些事情即將會發生了。衪帶著微笑,輕輕地說:「不要怕,這些控告都不能成立。你會自由地離開法庭,且全然得蒙赦免。當我說完時,那控告你的就再也不能控告了!」

最好不過的就是,你的律師說衪已收納你為衪的兄弟。繼而,他說他就是審判官的兒子,所以如今,你也成為了審判官家裡的人!

然而,公正還是必須被伸張的。那些反對你的控告又怎麼樣呢?當你的中保為你陳述以下的案情時,你一邊聆聽,一邊感到驚訝:

「審判官啊,你曉得我成就了律法,過著毫無罪污的生活。而且,我取代了這人的地位,為著他的罪行而一概承當刑罰了。我透過這些帶著釘痕的手,並曾經被刺的肋旁,流出血來,把他的過犯一概塗抹了。我承擔了這一切的控告,且一一付清罪債了。」

繼而,你的中保看著那控告你的說:「撒但,你沒有控告我孩子的餘地了。他的過犯都一一被加在我身上,我且全然赦免它們了。他再也沒有罪了,因為他相信我透過犧牲所帶給他完全的赦免,是得勝的。你再也沒有罪案可言了!」

當魔鬼溜出神的法庭時,你可以聽見主喊著說:「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