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單因信得救

當我們剛剛信主時,我們相信我們的罪過已得蒙赦免。我們相信自己已蒙神悅納,可以擱下一切罪咎和恐懼的心,且說:「我因單單相信主在十字架上為我成就的,而蒙恩得救了。」

繼而,當我們與主同行時,我們都會因心中悖逆而犯一些新的過錯。我們會被自己的罪所壓傷,且很快看不見十字架。我們會極力以行為來成就自己的公義,為要贏回神的恩惠而更加努力。可是,我們的生活會變得有如一場噩夢;我們會反覆犯罪又認罪。

有時候,我們會在行為上彷彿說自己更加努力,就能救自己。我們以為如果能夠革新自己的肉體,就能討神喜悅。我們恨快就會在自己的舊人上不斷努力,為要在主內的生活上得勝而改進他。

有些信徒也許會說:「我為著自己所成就的勝利,而付上了高昂的代價。我經歷了不少痛苦和患難。我曾禁食禱告,且在壓制自己的邪性私慾上成功了。難道 在神看來,我在順服上的掙扎一無所值嗎?祂會把我的公義和努力,一概看為污穢的衣服嗎?是的!這一切出於血氣的都不能在衪面前站得住。惟有一種公義,即主 的公義!

「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

領受神美好恩典惟一的辦法就是承認以下的真理:「我憑血氣,毫無良善;我的善行也不能叫我配得救恩。我無法透過自己任何憑己力所做的,來成就公義。 我的公義惟獨在基督裡。」保羅論到公義這恩賜說:「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羅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