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證明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證,然後末期才来到。」(太24:14)

现在,许多教会里的人都读到有关时势徵兆,试图断定主会何时再来。我们都会从特殊的事件看见这等徵兆;例如,犹太人归回以色列。然而,以上的经文就是主有关祂再来最清楚的声明。惟当福音已传遍万国,作为见證,万物的结局才会临到。

主在这里所用的「见證」的确是指「事实證明」。主不仅说到传福音,更是指作见證。总之,惟当我们的生命能见證福音的真实性,我们所传的福音才能有功效。

你会认为美国既有好几千家福音派的教会,就一定具备强烈的福音见證。然而,许多教会都在真道上妥协了。其实,即使这些教会许多都传扬福音,人们却很少会在生活上见證基督的主权。他们并没有对城市或国家确实作见證。

当然,还有一些是例外的。我想到有一位浸信会的牧师曾经筹划去建盖一座宏伟的教堂。他的会众迅速增长,他便开始研究有关教会增长运动。然而,师母受感动要祷告寻求主;牧师很快也是如此。他很快就放弃了有关人数众多的梦想,而开始见證他所传的道。

最近,牧师在讲道时把一个大萤光幕放在教堂的前方。他对会众说:「圣灵对我说到有关本堂的罪恶。现在,它们都尽在我们眼前了!」

然後,牧师把种种罪恶,包括滥交苟合、犯姦淫、酗酒吸毒等等,都打在萤光幕上。他开始讲道说:「我们不会马上建大教堂。我们必须首先修直主所住的殿。我们必须首先活出这福音!」现在,圣灵正在该教会里大大的运行。人们纷纷归信主,改邪归正,因为他们听见了充满见證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