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主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根據希臘文,這段經文裡的「認」是指協約、贊成或同意。主乃說到我們與祂所達成的一個協議。我們的本份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承認衪,代表衪。我們要憑著衪的應許而活,深信祂必護庇且在個人方面看顧我們。我們更要憑著自己的生活方式,而見証祂奇妙的祝福。

承認主不僅是指相信衪的神性。這不僅是關乎宣告祂乃 神的兒子,被釘,被埋、復活、且坐在父神的右邊。聖經說,甚至邪靈也這樣相信,且因這知識而顫慄。所以,當主說我們要在人面前認衪,衪究竟是指什麼?

這句經文的英文版如下:”Whosoever therefore shall confess me…”,意思就是「所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主用了「所以」兩個字,實在說「根據我剛才所說的…」或者「因著我剛剛吩咐你的…」究竟主剛剛對祂的聽眾有何吩咐?原來,祂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10:29) 主實在對他們說:「請想想全地那數以百萬計的飛鳥。現在又想想創世以來所有的飛鳥。直到如今,沒有一隻小鳥死去或陷在網羅裡,是你的天父所不知曉的。

繼而,衪指出一點說:「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10:30) 主在強調說:「神如此偉大,超過我們所能理解。有關衪對你的照顧如何無微不至,你絕不能明瞭。」

主總結說:「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10:31) 祂概括一切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10:32) 祂實在說:「請想及我向你們啟示有關父神那無所不見,無所不知的關愛。你要向全世界承認這真理。你要活著,呼吸,且見証說:「神看顧我。」」

務要相信父神愛你,且接受衪實在親密地看顧你。你且要擱下自己一切的懼怕和懷疑。你活在眾人面前時,務要存著信心,深知 神並沒有忽略你。你要向每個人承認說:「衪看顧麻雀,我也深知祂看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