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交託,讓祂看顧

主說:「…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 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路21:25-26) 主在警告我們說:「許許多多的人沒有對我心存盼望,將來就的確會死於驚慌!」

但是,對於主的跟隨者,就是那些信靠 神的應許,知道祂必保守兒女的,他們卻得著榮耀的自由,脫離一切恐懼。其實,凡順服基督主權的,他們只要持定以下的祕訣,就再不必害怕:真正的自由,脫離恐懼,乃關乎把自己的生命全然交託給主。

全然交託,由 神看顧,乃是一個信心的行動。這是指全然服在衪的大能、智慧、和憐憫之下,單單按照祂的旨意,而得引領,蒙保守。我們若如此,統管宇宙的 神就應許必在我們的吃住穿著方面,全然負責;衪更必保守我們的心脫離兇惡。

當主上十字架的時候,衪給了我們最大的榜樣有關這樣聖潔的交託。就在祂交付自己的靈魂以前,祂高聲呼求說:「父啊,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裡…」(路23:46)

主的確把自己的生命和永恆的前途都交託給父神,讓祂保全。這樣,衪就把自己羊群的每個靈魂都交在父神手中。

你也許會這樣思索:「主不是說過,祂有權柄捨去並取回自己的性命嗎?」(參看約10:18) 衪既然有權柄「取回自己的命」,為什麼祂將之交在 神的手裡,讓衪保守?答案很明顯:主乃要為衪的羊群立下榜樣。

有人若要求我們交託自己的生命給他,我們就必須曉得他有能力保守我們免受危險、威嚇、和凶暴。根據使徒保羅:「…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衪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提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