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然無懼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 「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的來到 神面前。」(弗3:12) 這些經文說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把自己迫切的需要帶到 神面前,這是討祂喜悅的。

當 神說我們要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祂的寶座前,這並不僅是一個建議。這乃是祂所重視,要我們聽從的。那麼,我們要在禱告時從何得著勇氣,好滿有確據地來祂面前?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 “The effectual fervent prayer of a righteous man availeth much.”) 這裡的「有功效」乃源於希臘文的字根,其意思就是「一個堅定的立場」。這意味著一個堅定不移,絕不動搖的心態。同樣,英文版本裡用以形容禱告的「熱切」(“fervent”) 乃是說及一種基於實証的勇氣,能夠支持我們的懇求的絕對証明。加起來,「有功效」並「熱切」的意思就是指,當我們來到 神的院裡,我們全然確信自己已經有一個充分準備好的個案。這是超越激情、高聲呼求、或一衝動的熱誠。

這種禱告只能發自一個常常查考真道,且全然深信主必信守承諾的僕人。的確,非常要緊的就是,當我們來到 神面前的時候,我們非帶著衪的道不可。主希望我們引用祂的應許,提醒祂,令祂言出必行,且信靠這些應許。

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第十章看見一個例證;當時,彼得得了一個異象。神對使徒說:「有些人正來到你的門口,他們會要求你與他們同去。彼得,是我打發這些人來的。所以我希望你與他們同去,不要懷疑。」

這段經文對我們說什麼?它是說,當 神宣告一些事情是真實的,我們就要相信,且信靠,而絕不應憑自己的血氣來判斷事情。我們實在無法以省察自己的情況或看看自己是否配得,而來衡量 神的道的可靠性。我們若這樣做,就只會看見自己是不配的。我們更會說服自己,不再支取祂的道,或將之應用。

而且,我們已經得著幫助,好讓我們都能夠靠近 神的施恩寶座。根據聖經,我們要在衪的寶座前懇求,主會在那裡作我們的中保,為我們代求。在父神的院裡,我們也有聖靈在我們的身旁。聖靈就是我們的「勸慰師」,要勸勉輔導我們。衪在我們身旁,提醒我們有關 神的道所涵蓋的永恆律例和屬神的典章。

這樣,我們都得著了這些不可思議的應許 – 來自那在我們身旁的中保和輔導 – 以致我們能夠坦然無懼,滿有確據地來到 神的寶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