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诸脑後

「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太7:26-27)
律法并不是为著那些渴望讨神喜悦而顺服衪的人所设的。他所关心的,并不在乎合法的与否,受禁止的与否。他只著重一件事:「我主有何心愿?」

你可以把一切律法(即一切规条、律例、和禁例)摆在他面前;他则说:「你不必吩咐我不要这样做。我不会作出任何伤害父神的事。我爱祂!我已撇下世界并其中的情慾来追求祂;祂就是我心中渴慕的。

请你向我显示祂的旨意,而不仅是祂所禁止的。我希望祂的心愿会成为我的行动。我要明白祂的心意,且遵守。是的,我爱慕衪的律法。但是,律法是为著不 法,尚未亲密认识主的人而设的。我心中却另有一种律在动工。这就是爱的律;心中存著这种律的会说:「主啊,今天我要如何讨你喜悦?」」

这等人不会因阴府火焰的威吓,或甚至利益,而动摇。他并不需要先知透过关於审判的警告来摇撼他。他深深爱主,而且他顺服真道的心是自自然然出於这爱心的。对他而言,顺服主有如呼吸一般,自然而然。

相反地,那在沙土上盖房子的却只是为著外表而已。这只不过是一种短暂的生活形态。他的理论就是,他只会住在那房子里五年,然後将之卖掉,把问题留给别人。这房子虚有其表,缺乏根基!

你要明白,这人并不相信风暴即至。他不想顾及越发严峻的景况。这就是世人对永恒的看法:简直置之不理。有一位主内的名人曾向一位晚上论坛的主持问道:「你对永恒有何感想?」他回答说:「我极力将之抛诸脑後。」

很可悲,许多信徒也极力把永恒抛诸脑後。关於审判已近在门口,他们尽量不想。他们不想相信自己有一天要站在主面前,为自己的言行一一交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