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我們的義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祂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255-6)

 

在類似我們如今所面對的困境時期,神給了先知耶利米一個啟示有關耶和華我們的義(Jehovah Tsidkenu)。這實際上對我們有何意義?耶和華這義究竟是指什麼而我們如何能夠知道且明白耶穌這方面的位份?

 

保羅透過幾處經文,幫助我們領悟 神公義的定義。

「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3)

「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49)

「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36)

 

這些經文每一處都指著一件事,有關亞伯拉罕有何行動以致達成真正的公義:他相信。

 

最後,保羅提供了 神對公義的定義:「(亞伯拉罕)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420-22)

 

聖經在這件事上再清楚不過了。公義就是相信 神的應許,全然確信祂言出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