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 神的愛
聖靈引領我,要為著更能明白神的愛而祈求。我讀過約翰一書4:16後,就曉得關於在神的愛中行事為人,我鮮有認識。「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
我相信多半的信徒只在理論上知道神愛他們。他們學到有關愛的經文,且聽過人家傳揚這題目;然而,他們的理解只局限於這兒童聖歌的副歌:「耶穌愛我萬不錯,有聖經告訴我。」
我相信神愛我們、世人、並迷失的人,但這是個抽象的信念!沒有多少信徒能夠帶著屬靈權柄說:「是的,我知道主愛我 – 因為我明白何謂祂的愛。這是我日常生活的根基。」
可是,許多信徒在日常生活上,都沒有相信神愛他們,反倒終日感到罪咎、恐懼、和被定罪。神拯救你,不是叫你終日感到被定罪。主說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 一切罪咎和被定罪之感顯然是從魔鬼而來的。定罪一詞的意思就是忿怒。就是說,你不會受祂審判 -- 你會在審判日脫離祂的烈怒。但是,定罪也是指「感到自己達不到標準」。而且,聖經教導我們說,信徒不應感到自己達不到標準!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3:17-19)
這裡的「有根有基」是指「認識且明白神愛你就是你可在其上建造既深切,又穩固的一個根基」。換言之,得知神愛你就是那根基性的真理,其餘一切的真理都是在其上被建立起來的!
神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