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透過生命成就這事

讓我告訴你 神如何把人帶進衪家裡,如何對他們說話,且如何拯救他們。祂透過生命成就這事。主透過愛祂的人那些光耀的見証來建造衪的教會。祂之所以能夠這樣做,不是因為這些僕人使用正確的方法,乃是因為他們活出那生命。

主的生命會在家裡,在左鄰右里,在城市裡,和在工作環境產生亮光。我們要如何得著這生命?這是關乎每一個聖徒行事正直,毫無指責,且成為蒙受 神憐憫的例証。這種僕人為人誠實,大公無私;在他們裡面毫無黑暗。他們過著全然對主忠心的生活,時時都準備好要服事別人。

保羅說到這些僕人「曉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辨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羅2:18-19) 保羅所形容的這種僕人是該受讚揚的。

讓我給你舉一個有關這種光的例証。最近,紐約有一家公司的總裁打電話給我們教會。尼珥(Neil) 牧師接了那電話。那總裁告訴尼珥牧師有關我們教會兩個為他工作的婦女。他說她們跟其他辦公室裡的人不一樣。這兩個婦女總是彬彬有禮,面帶微笑,樂意幫人。 她們從來不會埋怨,或毀謗別人。他說:「她們是跟別人不一樣的。我希望能與你會面,看看她們為什麼會與眾不同。」

這些婦女都是屬天的燈台,是主把她們安排在那工作環境裡的。她們所發的光照亮了整個辦公處。為什麼會這樣子?她們有基督的生命在她們裡頭。她們的上司看出這是超越世界所能提供的。

這總裁是個猶太人。你認為他若被邀去參加一個靈命復興聚會,他會回應嗎?他會讀教會所刊印的一些材料嗎?不,他會將之丟進「第十三號檔案」而再也不看一眼。這人卻向真光作出反應 – 這光乃源自隱藏在基督裡的生命,而這正是這兩位謙卑的婦女所天天活出的。

惟當我們本身滿有主的生命時,我們才能向我們社區發光。我們若要帶著能力而傳道,就必須把那信息活出來。願 神幫助我們謹記,這光乃透過生命中一些小事情而發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