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著一顆完全的心

你曉得一個人有可能在主面前作完全人嗎?你若渴慕主,或許你已經切切渴望遵行主的吩咐。

我希望鼓勵你:這是有可能的,否則,神不會這樣呼籲我們。自從 神首先對亞伯拉罕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17:1) 存著一顆完全的心已經是信心生活一部份。

我們從舊約聖經看見有些人果然在這方面成功了。比如大衛曾經立定心志,遵守神的吩咐作一個完全人。他說:「我要用智慧行完全的道…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詩101:2)

為要明白「完全」的觀念,我們必須首先明白「完全」並不指在生活中絕不犯罪,毫無罪污。不,在 神眼中,完全的意思截然不同。這乃是指完美,成熟。

完全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意思包括「正直,沒有污點和瑕疵,全然順服」。這是指行事貫徹始終。約翰‧衛斯理把完全這觀念形容為「不斷順服」。就是說,一顆完全的心就是一顆對神有反應的心;這人會對主的吸引、微聲、並警戒,作出迅速並全然的回應。存著這顆心的人會時時這樣說:「主啊,請說,僕人敬聽。求你把道路指示我,我要行在其中。」

那存著完全心的人會像大衛一般呼求說:「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詩139:23-24)

正如神對耶利米說:「我耶和華這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耶17:10) 神的確鑒察我們的心。根據希伯來文,這句經文的意思就是:「我要進到你裡,深深地鑒察你。」

那存著完全的心的人所渴慕的,乃超越安全感或罪得遮蓋。他所尋求的就是,常常與 神同在,不斷與衪相交。相交就是指與主談話,與衪分享甜蜜的交通,尋求衪的面,且認識衪的同在。

主鑒察人心並不是要報應我們,而是要救贖我們。衪的旨意並不是要找到我們犯罪的把柄,或要定我們的罪;衪乃是要把我們預備為清潔純全的器皿,好讓我們能來到衪聖潔的同在裡。「…誰能站在衪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他必蒙耶和華賜福…」(詩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