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包容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
包容與饒恕乃兩件不同的事。包容是指止住所有報復的行為與思想。換言之:「不要自己報復,反要忍受傷痛。把事情擱置下來。」
然而,包容不僅是一個新約的觀念。根據箴言:「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們行的報復他。」(箴24:29) 我們從大衛的生平得著一則大能的鑒戒。由於那惡人拿八在大衛有需要的時候不肯幫助他,大衛一怒之下,便想報復。大衛誓言要報復,卻聽從了神這訓誨:「不要自己報復…讓 神為你爭戰吧。」結果,這件事很快就平息了;大衛因 神插手干預而感恩。(請讀讀撒上25章有關這故事。)
大 衛為要逃避掃羅,曾經躲在山洞裡。他後來發現原來掃羅也在同一個山洞裡睡覺,便得了報仇的機會。他的隨人都催促他說:「是 神給你的機會。祂把掃羅交在你手裡。現在就把他殺掉,為自己報仇吧。」但大衛包容了掃羅,把他外袍的衣襟割了下來,從而證明他大可以下手。這種明智之舉乃 神令我們仇敵羞愧的辦法;當大衛向掃羅顯示那塊衣襟時,事情果真如此。掃羅回應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撒上24:17)
現在,讓我談談有關饒恕;這包涵這兩個命令:(1) 要愛你的仇敵。(2) 且為他們禱告。「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
有一位明智的老傳道人曾經這樣說:「你若能為自己的仇敵禱告,其餘一切,你都能作了。」我發現這句話在我自己的生命中,何等真實。
主從來沒有說,饒恕人是容易的。當主吩咐說:「要愛你的仇敵。」時,「愛」希臘文的意思並不是「鍾愛」,而是「在道義上諒解」。簡而言之,饒恕某人並不是關乎激動人性的喜愛,乃是在道義上定意把自己心中的怨恨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