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和以弗所教会

启示录头叁章记载,约翰透过令人希奇的异象,看见主在亚西亚的七个新约教会当中行走。主眼目如同火焰,身穿祭司的衣袍。可见,祂临到,是为要秉公义审判这些教会。

彼得说:「…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4:17) 如今,主向七个教会显现,按照衪自己的善恶準则,而开始审判他们。至於启示录第二到第叁章所记载的判语,其中一字一句都是主亲口说的。

这七个教会的会众和地点,包括以弗所、士每拿、老底嘉等等,都真有其事。然而,约翰听见神不仅对这些教会,更对全地的教会说话;凡切切盼望主快来的信徒,都一一包括在内。

主一开始审判,就列出了教会所行,令祂心怀大慰的种种美事,且一一称讚他们。可是,祂也看见了几样令祂忧伤的事情,便对教会一一发出警告。

祂第一个信息的对象,就是按照使徒保罗的敬虔教导,而被创办的以弗所教会。主对以弗所信徒的判语如下:「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启2:4)

主这里所说到起初的爱心,并不是指我们起初蒙恩得救时所经历那未成熟的爱心。相反地,祂乃是说到专一的爱心:「我曾一度在你心中居首位,但如今,却失去了你对我那专一的爱心。你让别的事情来代替我的地位了。」

在主从七个教会身上所指出的种种罪恶当中(包括犯姦淫、贪心不足、灵里不冷不热、异端、耶洗别一类的当权、死气沉沉的敬拜、灵里矇蔽等等),祂首先提出的就是最令祂忧伤的:即失去了对祂的爱心。我们的神在爱心上是忌邪的,且必不让任何事物来代替祂自己的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