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著基督
「… 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為我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
保羅被主全然迷住了。他為什麼感到需要「得著」基督?主不僅曾經向使徒顯現,祂更在他的生活中清楚彰顯祂自己。縱然如此,保羅還是感到必須得著主的心和憐愛。
保羅整個人(他的事奉、生命、和生存的目的)惟一的焦點就是要討他夫子和主喜悅。對祂來說,其餘一切,甚至所有「好」的事物,都只不過是糞土而已。
你也許會問這得著主心的觀念究竟是否合乎聖經真理?難道我們不已經是 神愛的對象嗎?的確,祂的慈愛普及萬人。但還有另一種愛是很少信徒經歷過的。這與主之間的恩愛,相彷於夫妻之間的愛情。
這愛乃是雅歌所表達的。在這卷書裡,所羅門預表了基督,而在一段經文裡,主對祂的新婦這樣說:「…我新婦,你奪了我的心;你用眼一看,用你項上的一條金鍊,奪了我的心。… 我新婦,你的愛情何其美!你的愛情比酒更美!」(歌4:9-10)
主的新婦是由一批聖潔的子民所組成的;他們如此渴望討主喜悅,在生活中如此順服,且如此遠離其餘一切事物,以致主的心都被奪去了。這段經文裡的奪是指「偷取」。根據欽定版,以上的經文說只「用眼一看」就奪了主的心。我相信那「用眼一看」是指以專一的心靈單單聚焦在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