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劑屬靈猛藥
神的誡命要我們去愛我們的仇敵,彷彿就是一劑苦口良藥。就如我少年時所要吞吃的蓖麻油一樣,這藥能醫治人心。
主清楚聲明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3-44)
主是否在這裡反對律法?一點都不是。祂乃在抵銷那已經潛入律法,屬血氣的精神。當時,猶太人只愛他們同族的人。一個猶太人不會與外邦人握手,或甚至 讓自己的袍子揩到一個外人的衣服。然而,這並不是律法的精神。律法是聖潔的,指示說:「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們這樣行,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給你。」(箴25:21-22)
我們可以恨惡那些政府官員不道德的行為。我們可以厭惡同性戀者、支持墮胎者、並所有鄙視主的人的罪。但主命令我們要因他們是人而愛他們 – 這些人都是主曾經為他們受死的。祂且吩咐我們要為他們祈求。若我們所鄙視的,是一個人,而不是那人背後的原則,我們就並不確實代表主。
我親眼見過紐約市第五大道上同性戀者的遊行。在那兩萬五千名同性戀者當中,有許多都是半裸的,有些更持著標語宣告說:「神是個同性戀者。」我曾經看見他們脫離行列而襲擊一些拿著這樣標語的信徒:「神恨惡你們的罪 – 但祂卻愛你們。」
我因義怒填胸而面紅耳赤。我巴不得求 神降火在他們身上,正如祂待所多瑪城一般。但自己反省後,便對自己的心說:「我就像昔日的門徒一樣,求 神降火去消滅那些排斥主的人。」
我說 – 同性戀是罪惡!犯姦淫也是罪惡!苦毒不寬恕人也是罪惡。
務要愛你的仇敵!我們要愛那些「當著你面前」囂張行惡的罪人嗎?要為他們禱告嗎?要祝福那些咒詛你的人嗎?
主的的確確這樣說!